信托产品名称:中融-融铂35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规模:45,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36个月。
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B类信托单位、C类信托单位、D类信托单位……Z类信托单位。
推介期:2021年10月15日(含该日)至2022年2月15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信托产品成立最低募集规模:1000.00万元,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发行情况变更前述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规模:45,000万份,具体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自该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至信托计划存续满24个月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
参考年化收益率:
认购(申购) 的信托单位类型 |
认购(申购)金额 |
信托单位的 参考年化收益率 |
A类信托单位 |
100万元(含)及以上 |
6.9% |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个自然年度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信托计划存续满24个月之日、该信托单位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任一工作日分配。若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的第一个定期核算日距离信托计划成立日不足一个月,则以紧邻该定期核算日的下一个定期核算日为第一个定期核算日。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分笔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将用于补充借款人流动资金;出质人以其合法持有的对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的456,000,000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为贷款人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抵押人以其合法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为贷款人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保证人为贷款人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关贷款和担保的具体事宜以届时受托人与借款人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及受托人与担保方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约定为准。信托计划项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其用于银行存款、购买金融债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但投资于非债权类资产的信托资金比例不得超过信托资金总额的20%。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受托人对受益人可取得的信托收益不提供承诺和保证。有关参与本信托产品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以《信托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