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名称:中融-融慧点金1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产品规模:300,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60个月。
推介期:2021年10月11日(含该日)至2021年12月11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信托产品成立最低募集规模:1,000.00万元,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发行情况变更前述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规模:300,000万份,具体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均为60个月,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该日)起计算。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1)受益人申请赎回信托单位的,受托人审核同意其赎回申请后在赎回开放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其支付赎回的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利益,其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参见本合同标题为“赎回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的支付”条款的规定。(2)信托计划终止,每一受益人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信托计划清算后的剩余信托财产扣除信托费用后的余额×(截止信托计划终止时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截止信托计划终止时信托单位总份数)。鉴于根据本合同标题为“受托人的信托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的条款,在信托计划终止日计提的业绩报酬(如有)将从委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中扣除,因此,受益人所实际可获分配的款项为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金额扣除业绩报酬后的余额。受托人应以现金方式分配信托利益,于信托计划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支付至受益人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3)除前述第(1)种情形及信托分红外,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不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投资于标的基金基金份额中的B级份额及保障基金。
标的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品种(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品种,不包括拟挂牌的证券品种)、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优先股、证券回购、存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分级基金B,但不包括非货币类ETF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期货、场内期权、权证、在交易所或银行间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收益互换与场外期权(包括跨境收益互换,在监管部门允许的前提下,仅限于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作为交易对手)、银行理财产品。标的基金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港股通交易、新股申购,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受托人对受益人可取得的信托收益不提供承诺和保证。有关参与本信托产品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以《信托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