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融-融昱138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已于2021年2月2日成立,现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1次开放募集B类信托单位,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名称:中融-融昱138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规模:122,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36个月。
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A1类信托单位、A2类信托单位……;B类信托单位、B1类信托单位、B2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规模:50,000万份,具体规模均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B1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B类信托单位项下各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自该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起至首批B类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起满24个月之日(不含该日)止。
本次开放募集期:2021年10月25日(含该日)至2022年1月25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业绩比较基准:本次发行的B1类信托单位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8 %/年。
信托收益分配: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个自然年度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该信托单位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任一工作日分配。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按照《应收账款投资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信托计划募集的B类信托单位资金投资购买镇江兴港持有的标的应收账款,购买价款不超过【50,000】万元;应收账款债务人江苏瀚瑞按照《应收账款投资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偿还标的应收账款的本金和利息;保证人为应收账款债务人履行前述《应收账款投资合同》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关标的应收账款投资及担保的具体事宜以届时受托人与镇江兴港、江苏瀚瑞签署的《应收账款投资合同》及受托人与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信托计划项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其用于银行存款、购买金融债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但投资于非债权类资产的信托资金比例不得超过信托资金总额的20%。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